指定国立大学法人 7所申请唯东北大学等3所得以指定
17-07-04


日本文部科学省为了在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中能够开展世界最高水平的教育研究活动,创立了“指定国立大学法人”制度。
6月30日东北大学、东京大学和京都大学三所大学法人获得了正式指定。

“指定国立大学法人”制度是根据将国立大学法人法进行部分修订得到的2016年法律第38号而创设的制度。目的在于提高日本的大学教育研究水平和增进大学革新创造,具体做法是指定被认为有一定可能性开展世界最高水准教育研究活动的国立大学法人为“指定国立大学法人”这样的一种制度。

对于“指定国立大学法人”的要求是,超越日本国内竞争环境的框架,能够在国际竞争环境中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开展竞争,致力于贡献社会以及经济发展,取得具体成果并积极进行信息发布,同时为推动国立大学改革起到重大作用。

“指定”一词的含义,是指在“研究能力”、“与社会的合作能力”以及“国际合作”等三个领域中,已经处于日本国内最高水准,同时以明确大学的未来构想、为实现该构想的手段,以及其所需要的时间,在针对上述三个要点进行明确的基础上参加应征,经过2016年11月30日至2017年3月31日的应征期间后,本次正式认定了上述三所大学。

本次第三期中期目标时期所指定的公开招募中,参加申请的有东北大学、东京大学、东京工业大学、一桥大学、名古屋大学、京都大学、大阪大学等7所国立大学法人。经过包括有外国人在内的外部有识人士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审查结果是,东北大学、东京大学和京都大学3个大学法人得到了指定。

东北大学切实加强其“材料研究领域”“自旋电子学领域”“灾害科学”以及“未来型医疗”等强有力的科学领域,其分阶段培养新领域的战略非常明确,最终以这一特点获得了较高评价。而东京大学则除了作为其智囊团的功能以外,将挑战世界所面临的课题作为使命并开展挑战这一点受到了评委们的期待,得以指定。
 
此外,文部科学省对于本次未获得指定的其他4所国立大法人,将作为今后的“指定候补”,要求各大学在继续充实构想和提高精度的基础上,在条件充足的情况下 ,将于2017年度末再次予以审查。

消息来源:https://s.resemom.jp/article/2017/06/30/38963.html
文章编译:在水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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